公司治理
Eco-Environment

公司治理

企業管治常規
 
 
          
提升企業價值
本公司由高效的董事會領導。董事會負責監察本集團業務、戰略性決定及表現,並以本公司最佳利益作出客觀決定。
董事會相信良好企業管治水平對本公司而言屬不可或缺的框架,以保障股東利益、提升企業價值、制定其業務策略及政策和增進透明度及加強責任承擔。
本集團已採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「聯交所」)GEM證券上市規則附錄十五所載企業管治守則(「企業管治守則」)的原則及守則條文(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生效)。
 
 
 
內部控制/風險管理
董事會設立四個委員會(即審核委員會、風險管理委員會、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)負責監察本公司特定事務。
董事會直接及間接透過委員會,帶領並指導管理層,其工作包括制定戰略及監察戰略實施、監控本集團營運及財務表現,確保本集團設有良好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。
全體董事(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)廣泛而寶貴的業務經驗、知識及專業,有助董事會高效及有效地運作。
獨立非執行董事負責確保本公司維持高標準的監管報告,並平衡董事會權力,以就企業行動及營運作出有效獨立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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